南京市已购公房上市又添新渠道。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与市房改办近日联合发文,规定已购公房可以与商品房直接互换。
在南京,已购公房买下后一直不能像原有的住房使用权那样参与交换,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住房二、三级市场的发展。为此,该市房产部门决定放开已购公房与商品房交换限制:只要房改房与商品房交换双方的主体资格合法即房改房两证齐全、商品房获准销售均可交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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